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机制不断完善,其中竞争性谈判作为重要手段,在推动高价药品降价、减轻患者负担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。2019年,丙型肝炎(丙肝)治疗药物首次纳入国家医保目录,并采取了不设谈判底价的创新模式,引发行业广泛关注。这一举措虽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,惠及广大患者,但同时也给药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,不少企业坦言谈判过程“很累”。
丙肝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,我国约有1000万感染者,传统干扰素治疗方案副作用大、疗程长,而直接抗病毒药物(DAA)的出现革命性地提升了治愈率。DAA药物价格高昂,此前一个疗程费用动辄数万元,许多患者无力承担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国家医保局在2019年目录谈判中,对丙肝药物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,且不预设底价,这意味着药企需基于临床价值、成本结构和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,通过多轮竞价争取纳入医保。
这种不设底价的谈判模式,本质上是通过市场化竞争挤压药品价格“水分”。在谈判现场,多家跨国和本土药企同台竞技,报价一轮低过一轮,最终三种丙肝DAA药物成功入围,价格降幅平均超过85%,个别药物甚至从数万元降至千元级别。这一结果使得更多丙肝患者能够负担得起高效治疗,极大地推动了公共卫生目标的实现。
药企在此过程中承受了巨大压力。一方面,不设底价增加了不确定性,企业需在市场份额与利润之间寻找平衡,报价过高可能落选,报价过低则影响研发投入可持续性;另一方面,激烈的价格竞争导致企业利润空间大幅压缩。有药企代表透露,谈判前需进行大量数据测算和市场调研,谈判中又面临心理博弈,整个过程“身心俱疲”。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后,企业还需应对渠道管理、医院准入等一系列后续挑战。
从长远看,丙肝药医保谈判的经验为其他高值药品准入提供了借鉴。它体现了“以量换价”的医保战略,既保障了患者用药可及性,又倒逼药企优化成本结构、聚焦创新。随着医保谈判常态化,药企需更加注重真实世界证据积累、药物经济学评价和战略布局,以在激烈竞争中保持优势。政策制定者也应关注企业合理利润空间,确保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,最终实现患者、企业、医保多方共赢。